欧洲的“封建”和我们理解的封建有着很大的差异。在古代欧洲,“封建”这个概念是指对上级领主的效忠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契约责任和义务。自由民、奴隶、武士对小领主的效忠,小领主对大领主的效忠,大领主对国王的效忠,国王对皇帝(如果有的话)效忠。有时皇帝对名义上的国家并不具有绝对控制权。此外,效忠有时候是对教会组织或教皇的。由此构成一个非正式的组织链条。这种效忠有时以契约的形式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古代欧洲的割据和自治就有了存在的基础。欧洲的个人主义思维传统大概也跟长久以来的这种封建格局有很大关联。

中国传统上认为的“封建”是什么呢?我不很清楚。我猜是对大一统的皇帝的效忠以及因此导出的道德传统及行为模式。另外还可能包括一些道德伦理方面的元素,比如父权、夫权、妇女的贞操观等等。由于中国很久以前就曾是一个统一的大国,并且历史上绝大多数时间处于统一的状态,这不可避免地使社会各阶层民众必须服从一个绝对的权威-即黄帝的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整体上说割据偶尔存在但自治这个概念是缺乏的。这种“绝对”的概念或许塑造了中国人千百年来的集体精神,即强调一致而否定不同的精神。同时道德伦理上的外延又充实了“封建”这一概念的内容。

在历史性地谈“封建”的时候,尤其是涉及到外国的状况的时候,也许我们更应该有区分地应用这一概念,而不是等同视之。这样就可能避免了误解,也减少了“贻笑大方”的可能,毕竟,严谨是任何学术研究及社会治理获得成功不可缺少的精神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