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以公司为家的我正睡得迷迷糊糊,一阵电话铃声将我吵醒。抓起电话,一看墙上的大钟才早上8点。

对方问:“极致公司吗?”

我答:“是,找谁?”

对方并不回答,而是问:“你们制作歌曲吗?”

我说:“是。”

对方又问:“制作费用是多少?”

其时我正替一部电视剧制作主题歌,就随口报了:“三万。”我以为有人想制作企业歌之类的,就问:“你要制作歌曲吗?”

对方还是不答,只是再问:“那歌曲的创作费用是多少?”

我仍然耐心地回答:“词曲各八仟。”

对方突然兴奋地说:“我有两百首歌曲呀!你们要吗?”

我终于搞明白了,他是想卖歌给我。

我忙说:“不,我们也是替别人创作和制作歌曲的。”

对方又说:“那我可不可以到你们公司工作,我可以作词、作曲,可以抄歌谱,也可以打杂。”

我说:“我们只是一个小公司,人手已经够了,我没有能力雇那么多人。”

对方恳求道:“我从东北过来,刚下火车,在广州人生地不熟,我急需找到一个单位收留我,我创作了200多首歌曲,很棒的,你可以听听。”

也许他的歌真的很棒,可我也真的爱莫能助。我对他说:“你不如去找找太平洋(影音公司)或中唱(中国唱片社广州分社)。”于是我将从火车站该坐什么车到上述地方详细地告诉了对方。

最后他是否在上述单位谋到职位我就不得而知了。

经常乘坐地铁的我常常会看到一些在地铁里卖唱的小伙子,他们往往手抱吉他,坐在地下,边弹边唱,跟前放着一个空琴盒,等着过路的人扔下一、两元的施舍。其实不少人唱的都不错,完全可以和刀郎媲美,可刀郎的出场费据说是20万,而他们却是那么穷困潦倒。

当然,全中国刀郎只有一个,当《2002年的第一场雪》、《冲动的惩罚》风靡全国的大街小巷时,也成就了刀郎。

可我见到过于悬殊的现象时,仍忍不住想:这个社会公平吗?有时我真的很感慨,也很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