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7月28日报道 为了摆脱谢某对自己私生活的干涉,湘潭大学女大学生刘忆纠集数人将谢某杀死,碎尸后抛在长沙湘江防洪大堤。7月26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忆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案被告人唐榛、李勇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杨晨被判有期徒刑2年。同案被告人方舒、刘慧佳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分别被判2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170571元。
刘忆是湘潭大学化工学院2002级学生,去年5月份,她由他人介绍与谢某相识。考虑到谢的社会关系对自己的学习及以后找工作有所帮助,刘忆便开始与谢交往并发生关系。此后谢阻挠刘再与其他异性来往,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息等方式威胁刘的男友冯某等人。为此,刘忆心生怨恨,滋生了杀人的念头。

2004年10月21日,刘忆找到就读于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的前男友唐榛,称自己被谢强奸并遭威胁,想将其杀死。唐劝阻未果,遂邀其在四川的朋友李勇,3人密谋杀人计划,于2004年10月27日上午购买了工具。期间,刘忆称唐榛的同学杨晨知道他们的计划,为防止杀人计划泄露,决心将其拖下水。于是,唐榛托杨晨买了一桶汽油。

当日下午3时许,刘忆将谢骗至家中后,唐、李二人手持钢管对谢一顿乱打,谢被打倒在地后,刘忆拿来一根尼龙绳,在李的帮助下将谢活活勒死。然后刘忆等人用刀具将尸体肢解,并将部分尸体浇上汽油焚烧,但因烟太多被迫停止。尔后他们又打电话给刘忆的母亲刘慧佳和唐的同学方舒,在她们的帮助下,肢解完的尸体一部分被转移到一菜地里,其余的被扔在长沙湘江大道湘雅路口防洪大堤的二级平台上。事后,3人乘火车于当日逃离长沙。次日,河堤上的尸体被群众发现。此后,长沙警方迅速出击,于2004年10月30日将刘忆等3名犯罪嫌疑人在四川成都缉拿归案。(编辑 李玉梅) ()

另有隐情

如果你是一个女大学生,你的母亲和你同时被一个某某省副省长的弟弟、某某公司的总裁这样有权有势的中年人霸占者,你会做什么?潇湘晨报敢说实情吗?烈女啊。

报纸都不敢报道被害者的名字。。。
而且高校的负面新闻一般不允许报道的,晨报敢报出来就是上面的旨意啊。死者谢仁生—-省委副书记谢康生胞弟!

其中的利益关系大家应该不得而知了。这个女孩真的很可怜,事实跟媒体的报道丝毫不符!

现在的她已经不能够探视了,因为一审被判死刑的原因。看守所里,每天都要带上20公斤重的手铐脚镣,全身是伤。连日常起居都不能够自理,身边的人也不愿意帮她。。。面对着种种不平与满心的冤屈,她不想反抗,心里唯一的愿望就是母亲能够没事,那样,她宁愿马上去死! 毕竟,母亲从始至终并不知情。

这个即将毕业,成绩优秀的女孩,本来生活得那么美好,有慈爱的母亲,尽管父母离异,但是继父视她有如己出。这个温暖的三口之家,因为这样一场灾难而家破人亡。 那个可怜的丈夫,父亲,为了妻子,女儿四处奔走,换来的只是伤痕累累,眼睁睁的看着最亲的家人永远的离开自己。

现实真的是残酷的,对于这个跟大多数中国家庭一样的家庭,因为命运的捉弄,他们走向了地狱的深渊。请大家不要再对这个可怜的女孩多加揣测了,她已经无力反驳,奄奄一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