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 义(读《春秋左传》笔记之三)

横舟

“无信患作,失援必毙”
“不讲信用,必然祸患四起,民心就不再倾向你。失去民心,失去支持,没有了援助,那就要灭亡了。”这是晋国大臣庆郑劝政晋惠公的话。

自古国家行政,就有取信于民一说。何为取信于民?取信于民不是取悦于民,也不是统治者的心血来潮。它是政治的需要,是国家稳定,政权稳固的必行措施。也就是说,政府要想行政,必须取信于民。

取信,一方面是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另一方面要做出让民众心服口服的事情来。狼来了,一次行,两次行,三次就不行了。再有就是要事事都要作在理上,决不能倒行逆施。拆了你家的房,盖我家的房。抢了你的财产,为我发家致富,这是行政?

国家的政权是建立在天条律法上的,不是谁手里有权,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对于国家来讲,民就是天,信义就是律法,违反了天条和律法,那还行什么政?作为封建统治者的帝王将相尚且明白这个道理,我们的政府干部却对此置若罔闻。

国家的信义在于收拢民心,而不是创建强权社会。信义不可能建立在强权上面。任何团体,任何一级政府,你有什么理由把人家的房拆掉,发自己的财呢?如果这样的话,你这个政府又成什么了?你这个政府的颜面又何在呢?那你以后还怎么行政呢?

苛政猛如虎,横征暴敛必然失信于民。作为政府来讲,这是无能的表现。就是在封建社会,面对地方诸侯和府衙的不法行为,朝廷也是要干预的,历史上的削侯撤藩不也是屡见不鲜的吗。

如今,已经是人类的现代社会,一些狗头军师的绿林法则理论是要不得的。你对民众实行绿林法则,按照科学的观点思考,一个力就要有反作用力。当绿林法则掉过来用的时候,那就要有大麻烦了。

中央政府必须要拿出有力的措施来,制止住地方上对于百姓的横征暴敛之事,制止住地方政府的各种野蛮行政,制止住那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非法行为。从而维护国家与政府在民众中的形象和权威。

取信于民,施义于民。在民众的心里真正的树立起一个掌管国家的政府形象,聚拢民心,恢复一个国家政权的尊严,体面的屹立在国人的面前,屹立在世人的面前。像一个谦谦君子那样,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获得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