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中国搞私有制,就是卖国

横舟

共产党的政权是打下来的,是自然法权,或者说是天赋法权。共产党人以共产主义理念,号召了全国人民,以几千万颗人头的代价,打下了江山。自此建立了公有制的共和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宪法规定,土地收归国有,国家是公有制,建立起公有制的经济体系。国家搞社会主义建设,人民当家作主,朝共产主义社会迈进。为了这个制度,为了这个信仰,几千万人头落地,他们无怨无悔。为的是什么,是亿万劳苦大众的幸福生活。

然而,如今“有人”要搞私有制,使得国家出现了国有经济私有化,私有经济外国化的特殊景象。那为什么说搞私有制经济是卖国呢?我们看看那些已经被私有化的原国有经济,还有几家是中国的企业,那些老板们,还有几个是中国人?

更重要一点,是信仰的背叛。那些为了反对剥削和压迫,为劳苦大众的解放献出生命的中国先烈们,被他们的后世不孝子孙背叛了,他们能明目吗?所以,这是第一违反“天条”的事情。第二违反“天条”的是:全国的老百姓,为了追求这一新的制度,有钱的捐钱,无钱的捐命,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继续受奴役的结果,能甘心吗?第三个违反“天条”的是:最初收归国有的私有财产,是以公有制法律名义收取的,是强迫性“拿”过来的。如今搞私有制,应该把强“拿”来的财产,给人家退回去。不能把人家的财产强“拿”来自己发财。

抢老百姓的钱,发自己的财,偷国家的钱,发自己的财。再利用国家机器把自己保护起来,建立黑白两道的“社会”保护程序,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团体(阶层),曰:既得利益集团。再武装到牙齿,企图偷天换日,蒙混过关。

看来,既得利益集团很清楚自己的私有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要不也不至于急于颁布“物权法”来进行保护。可是,你那财产是从别人那里抢来的,怎能把保护这些“财产”寄托在一张无力的公文纸上?更何况这些人很清楚如今那儿戏一样的法律的力度。于是,就想到了去外国寻求财产保护,就有了钱都转移到国外,人也变成外国人,官场上也就出现了裸体官员行政,光着屁股推磨的无比壮观的奇异景象,难道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什么主义?

另外,执政党的政权是天赋法权,也是有界定的。那就是,如果违反了界定天赋法权的原则,那就将出现天赋法权受到质疑的结果,那将动摇执政党的合法性。说白了,就是:你不能打着公有制的旗号,干着私有制的实质。让既得利益集团“合法”的共老百姓的财产,转移到国外。共老白姓的妻、女,满足兽欲。这样的私有制那个社会能要?

公有制和私有制是两种不同的制度,都是为了老百姓的幸福、稳定的生活而出现的人类社会生活形态。但是,现今中国搞私有制不行,中国已经没有了搞私有制的环境。中国的老百姓现今需要的是“老八路”,要打“鬼子”,除“汉奸”。这就是民意,民意即是天道。

要么更章易帜,要么坚持到底。中国“改良”者们的历史机遇,由于贪官污吏的极度贪婪,已经错过去了。如今的“改革”一词已经成为了“专政”的代名词,“改革”对于老百姓老讲,已经是只许你老老实实当牛做马,任凭宰割,不许你乱说乱动到处申冤的专制理念,后面的背景便是强大的警察机构。

国民,国民。一个没有民的国,算什么国?一个不要民的政府,算什么政府?国家不能以民为敌,政府不能是宰割百姓的工具,即使是封建社会、奴隶制社会也不应该是这样的。

现如今,所谓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转制,就是把国家经济私有化,私有经济外国化,借以使渎职犯罪人员逃避法律的制裁。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让那些本来就对中国虎视眈眈的洋人来分担部分人贪赃枉法的罪责。

所以,稳定秩序,更正名誉,建立信念,收拾民心,修正宪法,清理政府职能机构,重新组建政府的行政体系,逐渐的修复国家的正面形象,建立人民政权,才是当今中国政治家的首要职责。